為更好地投入服務和改善民生,樺甸市明樺街道把物業化治理定為全街“四項工程”之一,通過開展志愿服務活動、綜合行政執法、引導物業公司履職盡責等方式,改善小區環境。
依托“大講堂”活動,向街道、社區工作人員解析《吉林省物業管理條例》,提高社區工作人員對物業相關知識的理解和應用能力。建立物業服務檢查常態化工作機制,通過檢查指導,糾正居民不文明行為,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履職盡責。開展志愿服務活動,清理小區野廣告,落實網格員巡查工作制度,及時制止或整改小區不文明現象。經常性開展物業管理執法行動,由綜合執法隊和派出所治理小區不文明現象,物業化治理初顯成效,小區環境逐步得到改善。
圖為:小區治理執法現場
(信息來源:樺甸市融媒體中心 )
發表時間:2023-04-21 08:26